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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纪委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15-02-2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目前管党治党不严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以致发生一些严重“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为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及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将部分地区和部门查处的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熊学斌等人因下属单位严重违纪案件受到责任追究。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经翠艳因在该县违规发放考核奖金问题中未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受到责任追究。

    福建省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谢海生因环保系统系列腐败案件受到责任追究。

    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县委常委、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黄仁爱因园区系列腐败案件受到责任追究。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原副县长魏辉才、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廖君因林业局公款旅游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党委书记李惠英等人因下属违规出国(境)考察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河北省唐山市滦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连江因下属系列违规收费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青海省黄南州河南县副县长卓玛措等人因教育和卫生计生系统系列违纪案件受到责任追究。

    以上通报的8起典型案件,有的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有的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相关领导干部受到了责任追究。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明确责任、敢于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