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月10日,市文旅局纪检组按照公车管理相关规定,督促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制定节日期间公车管理及使用办法,要求所有公车一律入库封存集中过“春节”,车钥匙由各单位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准在节日期间使用公车操办婚丧嫁娶,以及进行走亲访友拜年、旅游休闲度假等各类因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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